2005年12月16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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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棉衣”满街行人眼迷离
高亮/文 李季/图

  每当提起人民警察,人们的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人民警察那铮铮硬朗的威武形象。尤其是那身象征着法律威严的警服,更是增强了群众对人民警察的信任。
  然而到了寒冷的冬季,北方的大街小巷上穿着藏蓝色“警用棉衣”的人越来越多。仔细观察会发现,这些“警用棉衣”与人民警察统一制式的冬季警用棉衣的不同点就是没有警衔。除此之外,足可以假乱真。
  穿着这种大衣走在街上,若不是上前仔细盯上几分钟的话,还真难以分辨此人到底是不是警察。随着这些“疑似警察”的增多,问题也渐渐暴露出来。

  形象:
  黄毛“警察”背女友逛街
  在沈阳市太原街的商业步行街上,笔者发现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疑似警察”不在少数,在近30分钟的时间里,经过的共有36名之多。
  走在笔者前面的是一对热恋中的情侣,其中黄色长发过耳的男子穿的就是一件藏蓝色“警用棉衣”。他左臂上的“警察POLICE”臂章格外显眼,但肩膀上光秃秃的没有警衔。凭这名男子的模样,笔者能够确定眼前的男子一定不是警察。也许是由于天气寒冷,也许是由于正在热恋之中,这名“假警察”与女友行走时搂在一起,甚至还背起女友走了好长一段,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接着,笔者又在中兴沈阳商业大厦楼下看到了一名女“警察”。这名年龄大约20岁左右的时尚小姐身穿的是短款的“警用棉袄”,肩头上也没有警衔。这名小姐的头发已经漂染成金黄色,脸上浓妆艳抹,穿着“警用棉袄”,怎么看怎么别扭。
  离开太原街,笔者又来到了沈阳市沈河区的一家饭店。在这家不大的饭店里,几个中年男子正在推杯换盏,他们不时地大声叫嚷着,口中脏字不断,邻座的顾客们不得不要求服务员调换位子。当那几个男子酒足饭饱之后,纷纷穿上了自己的大衣,这时众人惊讶地发现,他们当中竟然有两人穿的是没有警衔的“警用棉衣”。他们满嘴酒气地离开了,饭店里的人们面面相觑。

  想法:
  为了保暖更为了安全
  笔者随机采访了一名穿着“警用棉衣”的男子。对于自己穿“警用棉衣”的初衷,他表示“这种大衣穿着非常暖和,比羽绒服保暖多了。”另外他还感觉穿上这件“警用棉衣”,比较神气。当笔者问他是否感觉穿“警用棉衣”有不妥时,他的回答是:“我穿了这么长时间,也没有人问我,那就继续穿着呗。”
  在某旅行社任职的董小姐最近刚刚买到了一件“警用棉衣”,她穿“警用棉衣”的原因是:“现在穿着‘警用棉衣’的人越来越多,也没听说有人因为穿这个被罚,所以穿上了应该没什么问题吧?我每天下班很晚,穿上了这样的大衣晚上回家时有点安全感。”

  来源:
  20余家商店大肆叫卖
  这么多的“警用棉衣”究竟是哪里来的呢?在最近购买了“警用棉衣”的于先生的指点下,笔者来到了沈阳市皇姑区“警务用品”一条街实地暗访。
  在这条街上,20余家商店的门前无一例外地打出了“警用服装”的招牌。笔者走进了其中一家,看到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正在母亲的陪同下挑选着藏蓝色“警用棉衣”。女营业员告诉笔者,这里的“警用棉衣”贵的近400元左右,便宜的200元钱就能买到。当笔者问这种衣服卖得好不好时,女营业员带着自豪的语气说:“现在就这种衣服卖得好,一天能卖出去十多件呢,再过几天就断货了。要买的话,你得抓紧买。”
  
  治理:
  法规健全执行难度大
  关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管理,公安部有着明确规定:“单位或者个人非法生产、销售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予以没收;对单位的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员或者个人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生产、销售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或者标志,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生产或者销售,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看着街上这么多的“警用棉衣”,辽宁省公安厅计财装备处的杨明山处长说,关于警服乱生产、乱销售、乱着装的“三乱”问题,公安部门早就开始整顿了,取得了一些效果,但是整治工作的进展不是很平衡,还存在一些问题。
  对于越来越多的“疑似警察”,杨明山表示,“公安机关只能对‘疑似警察’影响人民警察形象的行为予以制止,但是查处难度是非常大的。因为整顿乱穿仿制警服的行动,必须由公安机关的计财处、督察处、治安部门联合行动,还要由当地派出所参与配合,每次行动的效果并不明显。”
  沈阳师范大学社会学系讲师张明颖认为,人民警察的服装代表着执法者的身份,如果随便穿着,不但影响了人民警察的形象,而且会给人们造成一种错觉,认为国家规定的统一着装任何人都可以穿,这是对国家法律和人民警察不尊重的行为。